答:?xml:namespace>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shu)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開放時間結束前撤銷,在當日的開放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4、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即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贖回處理時,申(認)購確認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額先贖回,申(認)購確認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額后贖回,以確定所適用的贖回費率;
5、基(ji)(ji)金管理人(ren)可根據基(ji)(ji)金運作的實際情況并在(zai)不影響(xiang)基(ji)(ji)金份(fen)額持有人(ren)實質利益(yi)的前(qian)提下調(diao)整上述(shu)原則(ze)。基(ji)(ji)金管理人(ren)必須在(zai)新規(gui)(gui)則(ze)開(kai)始實施前(qian)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i)(gui)定(ding)在(zai)指定(ding)媒體及基(ji)金管理(li)人網站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